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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陆药业: 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4 08:45    点击次数:154
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 8 月 8 日 北陆转债,将按 101.64 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北陆转债二级市场价 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北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转债,将按照 101.64 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北陆转债二级市 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北陆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 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4日,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北陆药业”)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2元/股的130%(含130%,即9.13元/股),已 触发“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北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利。现将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1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发行总额50,0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止,即2021年6月11日至2026年12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6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 为11.41元/股。 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70元/股)的情形,已 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北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1.41元/股向 下修正为8.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2月8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 司总股本494,494,4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北 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86元/股调整为8.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 月19日生效。 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共计1,713,000股。“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8.81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9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 司现有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北陆转债”转 股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9日生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63,180股。“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74元 /股调整为8.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 司总股本491,956,5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现金。“北 陆转债”转股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 月25日生效。   自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68元/股)的85% (即7.38元/股)的情形,触发“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 提议向下修正“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北陆转债”的 转股价格。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下修正“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北陆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为7.07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91,946,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5元人民币(含税)。“北陆转债”转股价格由7.07元/股调整为7.02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9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陆转债”转股价格为7.02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赎回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2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9.13 元/股), 已触发“北陆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 “北陆转债”            。   (三)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审议情况 于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 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北陆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北陆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北陆转债”的赎回 价格为101.64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100*2.5%*239/365=1.6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64=101.64元/张(含 税)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代扣代缴,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核准的 金额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北 陆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北陆转债”自2025年7月31日起停止交易。    “北陆转债”自2025年8月5日起停止转股。 日(2025年8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北陆转债”。本次赎回完 成后,   “北陆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北陆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北陆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 个月内减持“北陆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北陆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 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 “北陆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北陆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 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 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陆药业本次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北陆药业本次提前赎回“北陆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北陆转债”的核查意见; 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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